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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法院通报涉残疾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京法网事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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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34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5月17日,石景山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该院涉残疾人权益司法保护情况以及6起典型案例。北京市人大代表王涛,石景山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孟云,石景山区残联工作人员张栋及9家中央、地方媒体新闻记者线上线下参加。



石景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雪林介绍,近年来,石景山法院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作为司法工作重要内容,着力完善残疾人诉讼服务保障机制,充分保护残疾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注重提高工伤、劳动、监护等与残疾人权益紧密关联案件的纠纷化解水平,加大对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让司法裁判成为“看得见的公平、摸得着的幸福”。

从权益保护内容上看,既有保护财产权益的案件,如继承纠纷中对残疾人在分配遗产时予以适当照顾;又有保护生命权、健康权的案件,如保障残疾人被公共电线绊倒受伤后获得相应赔偿。从权益保护类型上看,既有在相邻权纠纷中,为因工致残夫妇提供出行便利等保护实体性权利的案件;也有为聋哑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翻译人员,从而保护其程序性权利的案件。从保护主体范围上看,既有帮助成年残疾劳动者追索工作报酬的劳务纠纷案件;也有满足未成年残疾人康复需求,保障残疾儿童改善健康条件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从权益保护方式上看,既能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佳解纷方案,以调解形式促成案结事了;也能充分尊重当事人意见,在调解不成时通过依法判决彰显公平正义、传递司法温度。


通报会上,石景山法院审管办(研究室)主任王华伟通报了涉残疾人权益保护司法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残疾人工作、生活多个方面,既是对石景山法院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阶段性成果的集中展示,也是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残助残事业的法治倡议,推动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更好地促进残疾人平等、便利地融入社会、参与发展,为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陈某与盲人保健按摩院劳动争议案中,法院抽丝剥茧查清事实,找准痛点调解矛盾,帮助盲人劳动者有效摆脱维权困境,及时获得劳动报酬,对依法保障残疾人“劳有所得”具有积极意义;高某夫妇与邻居王某相邻权纠纷案切实保障了残疾人出行安全和通行便利,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自立、自强,用司法温情延续社会温暖,坚定了残疾人的法治信心和对美好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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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石景山法院

摄影:任冰玉

编辑:任冰玉 汪希

审核:张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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